民法典之离婚后财产纠纷
离婚后财产纠纷
离婚后财产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
2、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一方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婚姻关系结束后,一方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应注意的问题:
离婚登记是指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解除现存婚姻关系所采取的一种行政程序。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实践中,离婚后出现财产纠纷的情形多为夫妻中一方有侵犯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例如隐瞒、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发现了这些财产,从而主张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产生的纠纷。
值得注意的是,侵犯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也可以发生在双方已经进入离婚诉讼阶段。
此类案件的诉讼时效为3年。
还应注意,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提出。
此外,当事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但当事人事后不履行的,该协议本身并无强制执行力,当事人还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其效力作出认定,方才具有强制执行力。
离婚时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之一。
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
在农村,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主要涉及房屋、承包的土地、果园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民法典规定,对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实务中,一方想尽快离婚,但对方不同意离婚,一般要起诉几次以上。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会出现一方为了尽快摆脱对方的纠缠,而被迫放弃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进而实现离婚的目的。
在大多数情况下,夫妻离婚,家庭成员中未成年子女是不幸婚姻的最大受害者。
婚姻解体给家庭、子女、社会都带来不利的影响。
在此特别提醒,我国婚姻自由,结婚、离婚都需要谨慎。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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